2023年12月27日,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部署,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订形成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 年本)》。
对涉及食品、食品添加剂鼓励类投资项目有以下几项:
第19项:天然食品添加剂、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;
第20项:先进的食品生产设备研发与制造,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(检测)仪器、设备的研发与生产;
第21项:营养健康型大米、小麦粉(食品专用米、发芽糙米、留胚米、食品专用粉、全麦粉及营养强化产品等)及制品的开发生产,传统主食工业化生产,杂粮加工专用设备开发与生产,粮油加工副产物(稻壳、米糠、麸皮、胚芽、饼粕等)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应用.
第23项:采用发酵法工艺生产小品种氨基酸(赖氨酸、谷氨酸、苏氨酸除外),以糖蜜为原料年产 8000 吨及以上酵母制品及酵母衍生制品,新型酶制剂和复合型酶制剂、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工多元醇、功能性发酵制品(功能性糖类、功能性红曲、发酵法抗氧化和复合功能配料、活性肽、微生态制剂)等开发、生产、应用,酵素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及工业化、规范化生产。
(摘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)